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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:1月1日起禁行“两类自行车”

来源:大洋网-广州日报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01-04 13:16

从今年1月1日起,江门全市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(以下简称“两类自行车”)上路行驶。记者从江门市交警部门获悉,在1月1日当天的首日专项整治行动中,江门全市就查扣违法上路的“两类自行车”230余辆。

江门市交警部门表示,今年1月1日起,全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违规上路行驶的整治打击;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、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一律查扣。

交警部门提醒,对驾驶“两类自行车”违规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罚:无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,合共罚款1200元,可以并处行政拘留;持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,予以罚款200元,记12分;持非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,合共罚款1200元,记12分,可以并处行政拘留。

自2013年管理政策颁布以来,统计显示,2013年以来,全市交警部门共查扣违规“两类自行车”3万多辆,仅2015年9月份以来就查扣10088辆。

摘编:admin888;   摘编日期:2016年1月4日